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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选临高县临城镇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机构结果的公示
一、招标项目
选取临高县临城镇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机构。
二、采用评标方法
1.采用报价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有效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不足3家,相应服务类型选取作废;②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价下浮率百分比低的单位中标,若报价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三、评标原则(评标要求)
本次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凡不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单位,不列入评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户: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近三年内完成单个总投资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7、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
8、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开、评标时间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报名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评审比较。本次报名单位19家,于2025年5月27日15:30召开临高县临城镇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开标会议。
五、评审结果
经现场验封开标,参与临高县临城镇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19家******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条件,其余18家单位均符合招标条件。项目评标基准下浮率为28.32%******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27%)。
现将中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9日,共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限公司提出。
地址:临高县临城镇七彩文澜商务大厦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5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