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风雨操场监控子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SD******254535/25AT******5610
二、项目名称:******学院风雨操场监控子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2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陆佰柒拾圆整(小写3986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人脸结构化摄像机 品牌:宇视 规格型号:IPC-E264 数量:74台 单价:145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仁军、刘锋、张光荣、王伟、江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金额:4186.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3.40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四路13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603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成龙
电话:05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情况
******学院风雨操场监控子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三次).pdf中标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