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一处置(第十一批)交易公告
一、出让物情况介绍
处置设备一批:具体设备清单请各潜在竞买人到仓库查看。
报废设备最低收购限价人民币24096元,低于最低收购限价的无效。
具体资产处置物品详见-附件。
************财政局查看(部分处置资产物品)。由于部
************有限公司;联系人:卢春甫,联系电话:
******)。
二、参与竞价条件、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需自备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竞拍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竞价开始时间前签到,签到逾期的出让方有权拒绝其竞价)。
******办公室四楼)。
三、报价及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10000元。由意向竞买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现金。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出让方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4、竞价成
******银行存款利率计息)。除竞价候选人外的其余意向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会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如意向成交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成交资格:
1)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2)意向竞价人在竞价期间有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确定承包方法
1、竞价程序:由竞价人现场公开竞价,竞价具体幅度由主持人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竞价人的加价幅度为竞价具体幅度的整数倍数。
2、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标的物竞价者不少于两人(含)的,本次竞价照常进行。
五、费用支付及设备交接:
1、成交人在竞价结束后现场提交报价承诺书(附单价清单)并在3日内支付所拍设备费用。
2、若成交人未能在3日内支付所拍设备费用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保证金将视为违约而归出让方所有。
3、成交人成交的所有设备由成交人自行上门拆除和运输,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设备拆除、清运需在付费后3日内全部完成,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出让方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4、如实际数量与本文件数量不一致时,以单价作为结算。
六、代理费用
本项目单个代理服务费固定2000元(含税),一年不超过12次,合同到期后一次性结清所有项目代理服务费。(委托方不再承担代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银行
******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账户
******居支行
开户账号:
******************1
******银行柜台转账
八、凡对本次竞卖提出疑问的,请于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前与出让方联系。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泮科
联系电话:
************居县庆丰南街111号金融中心b幢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春甫
联系电话:
************办公室四楼)
附件:
************00.购标登记表.docx************0国资第十一批竞价文件定稿.docx************8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