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SZ1582-202501-01F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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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兴山县板庙村樊家山危险体排险残渣可利用物劳务加工项目第2次招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兴山县正元砖厂
中标人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一组
中标价:石子、瓜米加工价16.70元/吨;机制砂加工价为18.30元/吨。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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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兴山县板庙村樊家山危险体排险残渣可利用物劳务加工项目第2次招标
服务要求:采购一家劳务服务公司利用移动式破碎设备对危险体排险残渣可利用物进行加工,其中石子、瓜米加工量约为8.5万吨;机制砂加工量约为6.8万吨,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加工劳务服务结束。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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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孔祥琼、万芳、陈万琴、杨本菊、黄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3月04日
2、评审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主场)及当阳市民之家三楼评标室(客场)
3、供应商最终得分情况排序表: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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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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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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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正元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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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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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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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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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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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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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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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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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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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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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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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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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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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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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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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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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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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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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2.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123
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窗体顶端
1.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创业孵化园11楼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二路6号“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C3-3一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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