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街道观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果酒发酵项目成套设备(含一台叉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27.236万元。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echuanweb/)”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5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报名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9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备注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重庆合川财富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2.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服务中心B区5楼)
(六)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6月20日北京时间14:00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服务中心B区5楼)。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递交保证金。
户 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重庆合川支行
账 号:1130 8360 0484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委员会认定。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送至区交易中心进行合同鉴证,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因中标人未进行合同鉴证等自身原因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街道观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街道观龙村
(二)******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1233号附5号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