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南雄市邓坊镇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水稳沥青混合料)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551
因******有限公司南雄市邓坊镇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9月23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层 | 6%水泥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t | 2100 |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美丽圩镇项目 | 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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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混凝土 | AC-20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t | 1600 |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美丽圩镇项目 | 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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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沥青混凝土 | AC-13C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t | 1200 |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美丽圩镇项目 | 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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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t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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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韶关市南雄市邓坊镇,本项目主要工程量:1.改造提升道路沿线建筑风貌,建设护栏,设置特色标志,铺设人行道,改造水沟******消防设施、建设停车场、更换阳光瓦、整治周边环境,约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3.运动休闲设施增设及周边环境整治,约占地面积10200平方米。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卸车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谈判降价”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3.1本次报价以固定价结算,该结算方式在合同履行中固定不变。
4.货物验收方式:甲方现场无过磅条件,施工点较为分散,水稳沥青混合料数量以乙方出厂地磅计量,乙方在水稳沥青混合料出厂前,应通知甲方派专人到乙方水稳沥青混合料逐车监磅并签字确认数量。每车水稳沥青混合料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
5.支付
5.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2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60%货款,6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8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12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5.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7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30%),乙方************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60天。
8.技术指标:满足现行行业要求
9.本次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0.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南雄市邓坊镇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韶关市南雄市中铁十一局美丽圩镇项目部
联 系 人:郑东坪(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09月19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551
******有限公司南雄市邓坊镇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2-XJ-2025-551(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5-551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层 | 6%水泥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t | 2100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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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混凝土 | AC-20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t | 1600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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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沥青混凝土 | AC-13C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t | 1200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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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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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